全球名地的食品包装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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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70951 来源: 中国包装网

    化工易贸网讯 按照各国的规定,食品包装上通常会详细地标出成分列表:食品成分、防腐剂、色素、可能存在的过敏原。然而,对于溶剂残留物,或是那些消费者根本无法闻到、品尝出或者看得出的与包装材料相关的不必要的添加物而言,成分清单中并不会对此透露清晰。

    美国的规定

    美国联邦法规中的第21章 (CFR)从第170节至186节,严格规定了食品的包装。通常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必须符合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的规定,并通过以下两种方法的测试。

    化学成分组成:包装使用的材料必须在法规中有明确的确认,包装商还必须遵照法规要求的方法条件处理这些材料。这些规定主要是针对材料而言。

    迁移测试:包装材料需要经过检验,通过复杂的迁移测试并被认定是**可靠的材料。迁移测试是用于评测从包装材料中流失出来的食品残留物的含量水平。通常,这个方法是新型包装材料的必选测试。

    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还允许公司提交一份“食品接触证明”,凭此判定接触食品的一种材料及其使用方法和相关数据是**可靠的。

    美国进口的食品包装或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都必须符合FDA的严格测试。而确保该包装材料满足 FDA的规定则是食品包装商的份内
职责。

    欧盟的规定

    当前,欧盟这方面的法规制度比较复杂并在不断变化中。欧盟颁布的1935/2004框架性法规是目前有关各种食品接触材料的主导性规章,欧盟成员国都有权监督该框架法规。它的规定有:

    包装材料中的成分不应向食品中转移,转移的��不得危害人类健康、改变食物组成、或是损害食品的品质、外观等特点。

    可用于追溯的标签必须贴在材料上或是商品外。

    满足要求的.文件应该妥善保留。

    生产过程中的任何阶段都应该能对材料进行追踪。

    日本的规章制度

    日本早在1947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中就提到了食品接触材料的问题。同之前的一个法规规定的一样, 日本厚生劳动省(Ministryof Health,Labor,andWelfare)颁布了食品包装的标准。目前,针对一系列特殊的塑料包装材料、软包装胶粘剂和树脂等的应用,日本厚生劳动省已经推出了一些法规标准。

    一家名为“日本卫生烯烃与苯乙烯塑胶协会(JHOSPA)”的工业社团早在1973年**发布了非官方性的材料使用指南,这些标准是在此基础上补充发展而来的。JHOSPA发布的指南,涉及了聚烯烃和其它聚合物制造的食品接触材料,与美国的FDA法规有些共通之处。这个指南是非强制性的,但是,日本的公司都知道并遵守这个指南。

    任何个人或公司想将包装材料出口到日本,都必须通知日本厚生劳动省。一家名为“日本卫生烯烃与苯乙烯塑胶协会(JHOSPA)”的工业社团早在1973年**发布了非官方性的材料使用指南,这些标准是在此基础上补充发展而来的。JHOSPA发布的指南,涉及了聚烯烃和其它聚合物制造的食品接触材料,与美国的FDA法规有些共通之处。这个指南是非强制性的,但是,日本的公司都知道并遵守这个指南。

    任何个人或公司想将包装材料出口到日本,都必须通知日本厚生劳动省。另外,除上述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外,很多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印度等的食品**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变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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